物理学系2022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3-14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795

物理学系2022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

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2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系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2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系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有故意造假、隐瞒情节的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初试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考试时间暂定49日下午,具体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博士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学校层面不统一组织英语初试。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系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并按照我校招生简章提交申请材料的可通过审核。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我系将会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本环节工作拟于415日前完成,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

五、复试

(一)硕士研究生

我系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材料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并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原则上依托本校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我系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英语听说能力也将在复试中考查。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有需要,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复试在4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博士研究生

我系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考生材料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入复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原则上依托本校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我系博士生入学考试为申请-考核制。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采取5:5(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实行。

面试形式为PPT面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自我介绍,已从事的科研活动及取得的科研成果介绍,以及下一步的科研计划。申请人报告结束之后将接受面试委员会的提问及质询,其间考官可视具体情况穿插考察申请人的英文使用能力。我系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如有需要,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笔试科目为量子力学III,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III,电动力学。笔试为开卷考试,线上进行。

我系根据面试及笔试结果,物理学系将确定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候选人,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正式招入我系攻读博士。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硕士生考生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0%+ +复试成绩×70%

博士生考生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复试环节各科目中有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1242364
联系email: xhyan@fudan.edu.cn

物理学系网站:http://phys.fudan.edu.cn/main.htm


本实施细则由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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